本文要点
叶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很直接:原料用的是可食用植物的叶
花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是:原料用的是可食用植物的花
果(实)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是:原料用的是可食用植物的果、实或根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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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看原料那一栏,再决定归哪一类
如果你手里有一包菊花或大麦茶,想知道它在代用茶里属于哪一类,判断依据不是包装上的名字,而是原料用的是植物的哪个部分。
按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(2006版)中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表述,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、采用类似茶叶冲泡(浸泡)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。
这句话里的原料范围列了四项: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。细则据此把代用茶分成四个产品类别:叶类、花类、果(实)类(含根茎)、混合类。
所以判断顺序是:先看这款产品用的是植物的哪一部分,再把它对到四个类别里。菊花用的是花,归花类;大麦茶用的是果实,归果(实)类。
需要先划清边界:本文只讲这四类的划分依据和常见原料的归类,不涉及功效宣传,也不给饮用建议。
一个前提:代用茶和茶叶是两条线。茶叶以茶树鲜叶为原料,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为原料,两者不在同一份细则的管辖范围内。
叶类:原料是植物的叶,细则列了七个例子
叶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很直接:原料用的是可食用植物的叶。
细则在代用茶的发证产品范围里,对叶类产品列出的例子是:苦丁茶、绞股兰、银杏茶、桑叶茶、薄荷茶、罗布麻茶、枸杞叶茶等。
这七个名字有一个共同点:原料都落在“叶”上。苦丁茶、银杏茶、桑叶茶、薄荷茶、罗布麻茶、枸杞叶茶,从名字就能看出用的是叶;绞股兰也列在这一组里。
从生产流程看,叶类的工序是:鲜叶→杀青→揉捻→干燥。这条流程的起点是鲜叶,和茶叶加工里的杀青、揉捻、干燥是同一类动作,但原料不是茶树鲜叶。
一个容易混的地方:名字里带“茶”字,不等于它属于茶叶。苦丁茶、银杏茶、桑叶茶都带“茶”字,但按细则它们归在代用茶的叶类里,不在茶叶的发证范围内。
判断时只问一句:原料是不是植物的叶。是,就归叶类。
花类:菊花是细则点名的例子
花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是:原料用的是可食用植物的花。
细则对花类产品列出的例子是:菊花、茉莉花、桂花、玫瑰花、金银花、玳玳花等。菊花排在第一个。
所以“菊花归哪一类”这个问题,按细则的表述,答案是花类。它和茉莉花、桂花、玫瑰花、金银花、玳玳花同属一组,共同点是原料都用花。
花类的生产流程,细则按品种分开写:
杭白菊:鲜花→拣剔→杀青→干燥。
贡菊:鲜花→拣剔→干燥。
其他花类:鲜花→拣剔→干燥。
这三条流程的差别在有没有杀青这一步。杭白菊有杀青,贡菊和其他花类没有写杀青,直接拣剔后干燥。记录时可以按品种分别对照,不要把三条流程合成一条。
一个边界:花类里列的是原料名称,不是产品名称。同一朵花可能做成不同形态的产品,归类看的是原料用的是花,不是产品叫什么名字。
果(实)类含根茎:大麦茶和枸杞、胖大海同属这一类
果(实)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是:原料用的是可食用植物的果、实或根茎。细则把根茎并入了这一类,写法是“果(实)类(含根茎)”。
细则对果(实)类产品列出的例子是:大麦茶、枸杞、苦瓜片、胖大海、罗汉果等。大麦茶排在第一个。
所以“大麦茶归哪一类”这个问题,按细则的表述,答案是果(实)类。它和枸杞、苦瓜片、胖大海、罗汉果同属一组。
这一组里原料形态不完全一样:大麦茶用的是大麦的果实,枸杞用的是果实,苦瓜片用的是果实切片,胖大海、罗汉果也是果实类原料。细则用“果(实)”这个词把它们收在一起,又用括号把根茎也并进来。
果(实)类的生产流程是:鲜果(实、根茎)→拣剔→(切片)→干燥。括号里的“切片”表示这一步视原料而定,不是每款产品都要切。
一个容易混的地方:大麦茶名字里带“茶”字,但它不在茶叶的发证范围内,也不在叶类里,而是按原料归到果(实)类。判断依据始终是原料用的是哪一部分,不是名字。
混合类:按比例拼配,不是把前几类合并
混合类这一类的判断标准是:原料来自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,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。
细则对混合类的定义是:以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等为原料,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。
这句话里有两个要点。第一,原料范围覆盖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,也就是前面三类的原料都可以用。第二,要按一定比例拼配,也就是一款产品里同时用了两种或以上的原料。
混合类的生产流程是:原料→拣剔→拼配→(打碎)→包装。和前面三类相比,多出的是“拼配”这一步,括号里的“打碎”视工艺而定。
判断时问一句:这款产品的原料是不是同时用了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中的两类或以上,并且是按比例拼配的。是,就归混合类。
一个容易混的地方:混合类不是“前三类之外剩下的都放这里”。一款只用菊花的产品归花类,不因为它是代用茶就归混合类;只有原料跨了类别、经过拼配,才落到混合类。
自建示例(不是对某款产品的记录):假设有一款产品,配料表上同时写了菊花和大麦,原料跨了花类和果(实)类,按细则的表述就属于混合类的方向。这个例子只用于说明归类方式,不代表任何具体产品。
分装和归类是两件事,不要混在一起看
代用茶允许分装,细则在“其他要求”里写的是:本产品允许分装。
分装加工的生产流程单独列了一条:原料→拣剔→包装。它和叶类、花类、果(实)类、混合类各自的生产流程是并列的,不是第五个产品类别。
这一点在归类时容易混。一款产品是分装来的,还是从原料开始加工的,说的是生产方式的差别;它归叶类、花类、果(实)类还是混合类,说的是原料的差别。两件事分开看。
细则还写了一句: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。这句话针对的是生产许可证上的注明方式,不影响产品按原料归到哪一类。
所以判断顺序可以定成两步:第一步,看原料用的是植物的哪一部分,定它属于四类中的哪一类;第二步,如果需要,再看它是分装还是自行加工。不要把第二步的结果当成类别名称。
常见原料归类对照与容易混的几处
把细则列出的例子按四类排一遍,方便对照。
叶类:苦丁茶、绞股兰、银杏茶、桑叶茶、薄荷茶、罗布麻茶、枸杞叶茶等。
花类:菊花、茉莉花、桂花、玫瑰花、金银花、玳玳花等。
果(实)类(含根茎):大麦茶、枸杞、苦瓜片、胖大海、罗汉果等。
混合类:以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等为原料,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。
容易混的几处,可以单独记:
第一,名字带“茶”不等于属于茶叶。苦丁茶、银杏茶、桑叶茶、大麦茶都带“茶”字,但按细则它们分别归在代用茶的叶类和果(实)类里。
第二,菊花归花类,不归叶类,也不归混合类。判断依据是原料用的是花。
第三,大麦茶归果(实)类,不归叶类。判断依据是原料用的是果实。
第四,根茎不单独成类,细则把它并进果(实)类,写法是“果(实)类(含根茎)”。
第五,混合类的关键是“按一定比例拼配”,不是原料数量多就算。
适用范围:本文只按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叶类、花类、果(实)类(含根茎)、混合类的划分,说明常见原料归入哪一类。不涉及功效宣传、饮用建议、购买渠道和存放方式。细则没有给各类别的原料比例数值,本文也不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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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
以下原始资料提供本文依据;请结合日期、适用条件和产品说明查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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